关于印发《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辅单位、研究所,附属医院:
为规范365游戏大厅官方普通本科生管理,同时兼顾学生择业需要,经教务处与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充分讨论、2012年5月15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365游戏大厅官方全日制本科生的教育和管理,兼顾学生择业的需要,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本科生。实习的本科生按实习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生结束实习后回校上课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困难,自觉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第四条 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学生,在学期开学初须与所在二级学院签订《广东医学院拟毕业学期本科生安全责任书》(学生处主页下载),方可办理有关择业请假手续。
第五条 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学生,需请假找工作的,应当填写《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申请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交由二级学院审核批准。上课期间找工作的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含周六、周日)。
第六条 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学生,需请假试工的,应当填写《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申请表》(教务处主页下载),同时出示用人单位的试工证明,交由二级学院审核批准。上课期间请假试工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含周六、周日)。试工期满,须有试工单位的试工结束证明回来销假。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认真核实请假事由,避免个别学生以找工作为由外出不归或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每个月的15日和30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学生请假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学生请假获批准后,不能到堂上课的,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上课老师。
第九条 学生在请假期间,学校若有课程安排考试(含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临床技能考核和毕业考试等),学生必须回校参加,否则,学校不再专门为缺考学生组织考试,因此而影响毕业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十条 未经请假离校找工作或试工,或是超假未归导致缺课的学生,均视为旷课,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学院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 校对人:黎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