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主页  |  新闻网  |  English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及文件 
 申请公开 
 
教学管理
关于印发《广东医学院本科生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2-06-14   党政办公室   (浏览数:)

 

 

 

 

广东医政发〔2012〕34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学院本科生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辅单位、研究所、附属医院:

《广东医学院本科生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暂行办法》经2012年5月29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医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广东医学院本科生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365游戏大厅官方专业建设与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风建设,打造临床医学精品专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从校内非临床医学专业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成立临床医学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整计划的制定,并对专业调整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专业调整工作小组。

第四条 由非临床医学专业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调整原则:

(一)自愿报名: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自愿提出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申请;

(二)择优遴选:学校根据自愿报名学生的综合学习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专业调整名单,综合学习成绩由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80%)和学校为专业调整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成绩(占20%)组成;

(三)总体调控:各专业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学生人数的3%以内,且学生转入后必须服从学校两个校区的调整。

第五条 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读的二年级本科学生(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以及给予退学处理者除外);

(二)高考科目为理科;

(三)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良好,勤奋好学;

(四)无任何违法或违规违纪的记录,无补考记录,无缓考情况;

(五)从未转过专业;

(六)第一学年已修课程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含10%);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招生体检有关规定。

第六条 专业调整时间为学生入校后第三学期。工作程序为:

(一)学期第一周,教务处发出专业调整通知,公布各专业拟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计划数。各二级学院专业调整工作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志愿表并进行资格审核,并把名单报教务处。

(二)第二周,教务处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参加为专业调整专门进行的英语考试。

(三)第三周,各二级学院专业调整工作小组按照综合学习成绩的排名确定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后提交教务处。

(四)第四周,教务处会同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审核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名单后报学校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示后由学校正式发文。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生证与教务处开具的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第七条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专业调整需考虑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差异。所修课程与临床医学专业第一学年开设的课程差异小于或等于3门的学生直接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同一年级学习,但需补修缺失课程;所修课程与临床医学专业第一学年开设的课程差异大于3门的学生转入临床医学专业下一年级学习,但可免修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对与已修读的与临床医学专业不相同的课程,视为选修课程,记载选修学分。

第八条 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并合格,经审核达到毕业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方能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11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

 

主题词:教学 专业 办法 通知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学院办公室 2012年6月1日 印发 校对人:刘新光

                                  (共印60份)

关闭窗口
 
Baidu
sogou